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罪的區別及量刑比較

導語:合同詐騙罪和民事欺詐罪在主觀目的、欺詐內容與手段等方麵存在明顯區別。本文將對兩者進行比較,並對其量刑進行對比分析。了解這些區別對於理解合同詐騙罪和民事欺詐罪的概念和法律適用具有重要意義。

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罪的區別及量刑比較

一、合同詐騙罪和普通民事欺詐罪有什麼區別

1、主觀目的不同。

民事欺詐是為了用於經營,借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訂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隻希望通過實施欺詐行為獲取對方的一定經濟利益,而合同詐騙罪是以簽訂經濟合同為名,達到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欺詐的內容與手段不同。

民事欺詐有民事內容的存在,即欺詐方通過商品交換,完成工作或提供勞務等經濟勞動取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而合同詐騙罪根本不準備履行合同,或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擔保。

合同的民事欺詐一般無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條款或內容為主,如隱瞞有瑕疵的合同標的物,或對合同標的物質量作虛假的說明和介紹等;

而合同詐騙罪的行為人是為了達到利用合同騙取財物的目的,總是千方百計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虛假的姓名、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騙取受欺詐方的信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詐騙和合同詐騙罪的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而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兩者的區別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詐騙罪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而合同詐騙罪除了財產的所有權還包括經濟秩序。

2.客觀方麵不同。詐騙罪是采用欺騙行為非法取得財產的行為,而合同詐騙罪的成立要求必須通過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量刑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者的量刑區別主要在於:

1.對於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對於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結語:合同詐騙罪和民事欺詐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主觀目的和欺詐內容與手段方麵。同時,在量刑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了解這些區別和差異,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相關法律規定,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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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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