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刑事詐騙罪是一項涉及財產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它的判決時間、立案流程以及證據要求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本文將詳細解答這些問題,幫助大了解刑事詐騙罪的處理過程及相關要。
一、刑事詐騙罪到了法院多久能判
1、該行為涉嫌詐騙罪,一般需要2個月左右,案情複雜的,時間還會延長。
2、行為人構成詐騙金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行為人的犯罪金額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如果犯罪金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詐騙罪立案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受騙之後,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會根據受騙財物數額大小作出決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
立案後,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了解情況,之後會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最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會進行拘留審訊,這種情況是要掌握足夠的證據之後,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審查之後,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訴。
若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的,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之後再提起公訴;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會字15日內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決定的,在收到通知書後10日內向檢察院申請複議。檢察院受理複議後,會進行認證的調查,給予受害人一個答複。
三、詐騙罪立案需要證據嗎
1、報詐騙案並不需要提供證據,隻要提供相關的線索即可。
受害人因為受騙,而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時候,公安機關立案並不需要什麼直接的證據,隻是要求報案人如實報案,那麼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的立案條件,自然就會予以立案。而詐騙案的證據,應該是由司法機關來偵查、收集。具體的證據類型,就包括有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鑒定結論等等。
2、詐騙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盡可能地保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係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彙款單、手機短信等等。
(2)將被騙經過以書麵形式記錄下來。
(3)帶著被騙經過和被騙單據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並由民警作一份報案筆錄。
(4)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下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交到案發地公安機關作進一步查處。
結語:刑事詐騙罪的判決時間因案情複雜程度而異,一般在2個月左右,特殊情況下可能延長。立案流程包括報案、警方調查、傳訊詢問、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提起公等環。另外,報詐騙案並不需要提供直接證據,隻需提供相關線索即可。詐騙立案需要的材料包括與詐騙分子聯係的單據、被騙經過的書麵記錄等。通過了解這些信息,我們能更好地了解刑事詐騙罪的處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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