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包庇罪的處罰及區別(同責死亡是否需要諒解書)

導語:本文將介紹刑法對包庇罪的處罰,明確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區別,並解答同責死亡是否需要諒解書的問題。

刑法對包庇罪的處罰及區別(同責死亡是否需要諒解書)

刑法對包庇罪如何處罰

1、對包庇罪的處罰,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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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區別

窩藏、包庇罪,實際上是兩個罪名,即窩藏罪和包庇罪,所謂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而包庇罪則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的行為。區分窩藏、包庇的故意和過失的關鍵在於:

(一)行為人是否明確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確告知行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二)行為人是否應知道他人犯罪,如從他人的言談舉止和向行為人提出的種種要求中推斷出來。

(三)窩藏、包庇行為是否違背了行為人的意誌。

司法實踐中,認定行為人是否犯窩藏、包庇罪,不能光看行為人的口供,而應根據行為人的行為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其口供和其它相關證據,以綜合認定。如果行為人確定不知道對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騙、蒙蔽而為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作虛假證明包庇的,不能認定其是出於主觀的故意,也就不能認定窩藏、包庇犯罪,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同責死亡還需要諒解書嗎

1、同責死亡如有諒解書的可以減輕處罰,但不是必須要求要有諒解書。根據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得到受害方諒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諒解書對肇事者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結語:根據刑法規定,包庇罪的處罰根據情節輕重而定,同時本文還明確了包庇罪和窩藏罪的區別。對於同責死亡的情況,雖然諒解書可以減輕處罰,但並非必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諒解書對肇事者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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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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