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盜竊罪如何構成犯罪(盜竊罪追訴期及構成要件)

【導語】了解盜竊罪的追訴期和構成要件對於受害人和執法機關都非常重要。本文詳細解析了盜竊罪的追訴期,以及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為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和情節證據等構成要件,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盜竊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涉嫌盜竊罪如何構成犯罪(盜竊罪追訴期及構成要件)

一、法律規定有追訴期嗎?

法律規定有追訴期,按規定,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轉移他人財物的行為即為盜竊。遭到小偷盜竊後,依法報警後,因為是被秘密轉移財物,所以警方辦案的難度較大,那麼,這個時候受害人就要知道盜竊的追訴時間。

《刑法》上規定,對犯罪行為人的追訴時間,要根據犯罪被判處的最高刑期確定。

具體而言,法律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將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的,經過20年。

而且,按規定,盜竊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殊情況的,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麼,根據可能被判處的,其追訴期限最長為15年。

二、盜竊罪要有什麼

盜竊罪的證據認定,應當從證明對象入手,可以從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為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情節證據等層麵確立證據標準。

(1)主體證據。應包括居民明和戶籍證明。

(2)行為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在具體時間、地點及位置被盜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陳述;有關知情人關於、被告人采用秘密竊取方法實施盜竊行為的證詞;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盜竊行為時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物證的實物及照片和有關物證、痕跡檢驗報告等。

(3)結果證據。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於竊得物品的供述,關於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於財物被盜的證明,行為人銷贓時所派生出的有關證據如買贓人陳述,典當行收據,盜竊信用卡後的提款記錄,盜竊文物後出賣、出境的證據;盜竊金融機構的,金融機構的失竊證明等;

(4)主觀證據。應包括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贓款、贓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認盜竊犯罪事實的供述等。

(5)情節證據。定罪情節證據應當包括價格鑒定、物品發票等,對於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的案件,還應當包括公私財產損失證據、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及其他嚴重情節的證據。

三、涉嫌盜竊罪怎麼構成犯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麵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誌,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麵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結語】盜竊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了解其追訴期和構成要件對於防範和打擊盜竊犯罪具有重要意義。希望通過本文的介紹,讀者能夠更加清楚地了解盜竊罪的相關法律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和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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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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