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凍結屬於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製措施!凍結、查封、扣押的區別

【導語】賬戶凍結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製措施,與查封和扣押類似但又有所不同。本文將詳細介紹凍結、查封和扣押的性質和區別,以及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的具體情況。了解這些信息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應對可能出現的凍結情況。

賬戶凍結屬於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製措施!凍結、查封、扣押的區別

這個情況說不好的,有可能很快,也有可能時間比較長。因為凍結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保全,一種是強製執行。

接下來我們展開說一說。

1.賬戶凍結屬於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製措施,與之相適應的,還有查封和扣押。

其中查封和凍結屬於性質類似的,都是不讓對外處置,但是可以使用。

其中,查封主要針對的是房產、車輛等有產權登記的財物。而凍結,則主要針對銀行存款、股票、微信、支付寶等特殊的金錢財產。

扣押則又不一樣,扣押就直接相當於死封了,扣押在一般情況下是扣押到法院的,就不再讓人使用了,直接限製了使用權。

在實務中最常見的扣押的就是車輛了,其次就是一些特殊的機器設備等動產。

2.能夠采取強製措施的,無外乎兩種,一種是在保全過程中,一種是強製執行過程中。

《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第25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其中,財產保全分為兩類,即: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

我們按照訴訟中的時間順序來說。

3.訴前保全,顧名思義,就是在提起訴訟之前的保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的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這種情況下,一般在你知道自己被起訴之前,銀行賬戶就會被凍結。法院在凍結你賬戶之後,才會通知你。

畢竟,訴前保全所打的就是一個突然襲擊。

4.訴訟保全則是案件立案以後、在訴訟過程中進行的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103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從實務中來,訴訟保全有先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之後再予以凍結賬戶的;當然也有在開庭之後才進行保全的;還有在判決之後生效之前進行保全的。不過更多地,則是和投訴前保全一樣,進行突然襲擊的。

5.最後一種情況,就是執行中的凍結了。這是由於你對生效的裁判文書沒有履行,對方申請強製執行,而且進入執行程序了。

在執行程序中,凍結是最常見的操作方式。

不過,既然已經知道自己欠錢了,最好的方式自然是跟對方協商,如何還款。

實在沒有能力一次性還清,也可以考慮分期分批還款。

這樣既能防止自己的賬號被凍結,又能不傷和氣,以後繼續做朋友、繼續做買賣。

【結語】賬戶凍結是民事訴訟中常見的強製措施之一,它與查封和扣押有一定的區別。在麵對凍結時,我們可以與對方協商還款方式以避免賬戶被凍結,並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了解凍結、查封和扣押的區別,以及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的情況,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應對可能出現的凍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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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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