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了解盜竊罪數額標準及特殊情形對於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本文將介紹各省的盜竊數額標準、不需要看數額的情況以及偷拿家庭成員財物的處理方式,以及盜竊行為轉化為搶劫罪的情形。
1.一般而言,盜竊罪是一種數額犯,隻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會構成犯罪。對於這個“數額較大”的標準,從全國的規定來看,是超過1000至3000元。
具體來說,各省的標準都不同。有些地方規定為1000元,有些地方規定為3000大,更多的是居中規定為2000元。也就是說,隻要盜竊一部手機,就極有可能構成盜竊罪了。
而根據兩高《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貪汙罪的一般入罪數額是3萬元,在具有特殊情節的情況下是1萬元。
2.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盜竊都是看數額的,很多情況下是不需要看數額的,比如扒竊、也就是掏兜的情況下,哪怕是隻盜竊了一分錢,也是會構成盜竊罪的。
還有一種特別容易讓人忽視的情形,就是兩年之內盜竊三次以上的。網上也有過很多新聞報道,就是在超市中購物後,在自助結賬時,故意漏刷一些商品。這種行為隻要在兩年之內超過三次,也是構成盜竊罪的。
另外,還有攜帶凶器盜竊、入戶盜竊等,也都是不需要看數額的。
3.偷拿家庭成員的財物一般是不作為盜竊處理的,但是還得看一下偷拿的是誰的錢。
如果偷拿的是妻子的錢,一般是不會構成盜竊的,因為夫妻是一體的。作為共同的家庭成員,多數財產都是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但如果是一個成年人偷拿母親的錢,那就不行了。因為從民事主體的角度來講,雙方都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個人的財產就是個人的財產。偷拿的母親的財物也屬於是他人的財物,這種情況下,如果母親非得要追究孩子的刑事責任的話,公安機關也是應該立案查處的,但是基本上有個前提就是不告不究。
既然這樣,那麼偷拿的同居的男友或者女友的錢的話,那當然也是夠盜竊的,因為同居並不存在財產混同的關係,不存在共同共有的關係。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5.對於到盜竊而言,有一些特殊情形,一個不小心就會構成搶劫罪,刑期就會判到至少三年以上。
根據刑法第269條的規定,如果在盜竊的過程中被人發現,行為人為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就會構成轉化型搶劫罪,按照搶劫罪定罪量刑。
明顯的例子就是,在被人發現後,小偷從兜裏掏出一把小刀,說:你讓我走,要不然我捅死你,這基本上就會構成轉化型搶劫罪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結語:在盜竊行為中,除了數額標準外,還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扒竊、重複盜竊、攜帶凶器盜竊等,都會構成盜竊罪。而一旦盜竊行為中涉及使用暴力或威脅他人,則可能轉化為搶劫罪,刑期將會更加嚴厲。因此,了解法律適用的相關規定是非常必要的。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flxg/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