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判刑情況及相關處理方式

導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規定,此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並非所有犯罪都需要入獄,本文將分析幾種情形及相應處理方式。

交通肇事罪判刑情況及相關處理方式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話,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犯罪了並不意味著都要進監獄,接下來我們就分析一下相關的情形。

1.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

根據刑法第13條的規定,如果某一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也就是可以直接不予刑事立案,或者即便立案了,也予以撤銷案件,或者做法定不起訴處理。

當然這是理論上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按照該條的規定處理的概率非常非常小。

2.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可作不起訴或定罪免刑。

根據刑法第37條的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檢察機關也可以作出不起訴的處理。

相對於第一種情形而言,免於刑事處罰或者不起訴處理的案件還是有不少的。比如,某個未成年人在騎自行車的過程中,由於闖紅燈,不慎撞倒正在正常行走的一個人,誘發他的心髒疾病,造成死亡。這種情況下,就完全可以按照該類型處理。

3.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判處緩刑的。

根據刑法第72條的規定,對於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危險、判處緩刑對居住的社區危害不大的,可以判處緩刑。

而如果同時屬於未成年人、或者懷孕的婦女、或者年滿75周歲的人的,則是應當判處緩刑。

4.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如果判處的是實刑,但是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那麼就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暫予監外執行,這些情形主要包括:

懷孕或者處於哺乳期的人

生活不能自理且無社會危害性

有嚴重疾病,且經相關機關鑒定,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符合這些條件,也隻是暫予監外執行,待相應的條件消失以後,比如說哺乳期滿以後、刑期還沒滿的話,還是需要繼續收監執行的。

滿足上述結果的必要條件:

除了暫予監外執行這種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要滿足前三種情形,都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損失,並且取得了他們的諒解。

結語:除了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外,一般情況下要滿足前三種情形,都需先賠償被害人親屬損失並獲得諒解。對於交通肇事罪,法律注重犯罪情節、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旨在實現公正與人道主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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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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