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罪判決:是否能判緩刑?詐騙罪構成及立案標準

導語:電信詐騙罪是否能判緩刑?本文詳細解析了該問題,並解釋了詐騙罪的構成和立案標準。同時,還介紹了哪些行為構成了詐騙罪,以及共同詐騙犯罪的處罰標準。

電信詐騙罪判決:是否能判緩刑?詐騙罪構成及立案標準

一、電信詐騙從犯4萬能判緩刑嗎

不能判緩刑。該行為構成詐騙罪,屬於詐騙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緩刑的適用對象是依法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管製、拘役的犯罪分子。

所以,詐騙四萬元不能判緩刑。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哪些行為構成了詐騙罪?

(1)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如果出現了被騙搶劫行為的,將會視為同時構成了詐騙罪和搶劫罪的,這兩種犯罪行為都是性質十分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非常嚴重的負麵影響。如果同時出現了詐騙罪和搶劫罪的行為的,將會按照數罪並罰的原則來對犯罪嫌疑人加重處罰。

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

2、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結語:電信詐騙罪屬於詐騙數額巨大的情況,不能判緩刑。本文通過解析詐騙罪的構成和立案標準,為讀者提供了相關法律依據和解釋。同時,也強調了詐騙罪和搶劫罪的嚴重性,並呼籲對犯罪行為加重處罰。對於共同詐騙犯罪,應根據犯罪數額和行為人的地位、作用等情節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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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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