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想了解被告可能判五年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審嗎?本文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角度詳細解析取保候審的條件和適用情況,幫助您對此問題有更清晰的認識。
一、被告可能判五年的可以取保候審嗎
量刑可能處五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審,要根據是否符合條件而定。如果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製、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下列人員可令其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製、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四)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五)拘留後需要逮捕但證據還不充足的;
(六)已被羈押,但在法定期限內不能結案,適用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結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可能判五年的情況下,如果不會對社會產生危險,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了解取保候審的條件和適用情況,有助於保障被告的權益,確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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