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金額量刑多少年(如何認定詐騙罪的非法占有故意)

導語:本文將詳細介紹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包括不同金額的刑罰和罰金,以及相關的法律依據。同時,還會解答被詐騙網貸的錢是否需要還款的問題,並提供處理方式。此外,文章還會介紹如何通過行為人的外在行為來認定詐騙罪的非法占有故意,並列舉了判斷的幾種方法。最後,會列舉出涉嫌詐騙罪可刑拘嫌疑人的情形。

詐騙金額量刑多少年(如何認定詐騙罪的非法占有故意)

一、對於詐騙金額量刑多少年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被詐騙網貸的錢需要還款嗎

1、網絡詐騙貸款的錢一般應當返還,但是如果錢不在自己手裏,則不需要償還。

網貸被騙,沒有實際到款,是不需要還錢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2、網貸被騙的處理方式:

(1)被騙後要趕緊收集、保留相關證據,如合同、收據、借條、他們聯係方式、地址、聊天記錄、照片、網址等。很多詐騙者會說無需抵押,隻要看身份證就能貸款,在簽過合同後會問借款人要保證金,取得保證金後就跑路了。

(2)可以通過網上警察報警中心直接電話報警,第一時間可以把對方賬戶凍結,而且把錢款追回來的可能性很大。

(3)當事人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備案,報案後,公安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是否立案。

三、如何認定詐騙罪的非法占有故意

1、詐騙罪非法占有可以通過行為人的外在行為來認定

如合同簽訂後有攜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逃跑的行為。

2、普通詐騙罪中如何認定行為人的非法占有故意的方法:

(1)從是否作出虛假的承諾判斷

詐騙犯罪分子為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必然會對被害人作出實際上不可能實現的虛假承諾,用於“利誘”被害人,這種“利誘”可能是金錢誘餌、可能是美惑、也可能是感情欺騙。總之,為騙取被害人信任而為的虛假承諾,對於推定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關鍵。

(2)從對財物的處置進行判斷

無論是何種形式的詐騙犯罪,行為人的目標均直接指向財物,意圖將他人的財物變為“己有”。因此,行為人取得財物之後的處置情況最能體現其主觀意圖,以此作為基礎進行推定也最為切實可靠。特別是在“以借為名”的詐騙中,行為人在借用之初就具有詐騙的故意,還是借用之後才萌生非法占有的想法,是區別詐騙罪和一般侵占罪、民事欺詐的關鍵,也是司法實踐的難點和焦點。司法實踐中,“以借為名”的詐騙行為人對財物的處置通常有兩個特征:一是處置行為的急切性和隨意性。行為人通常在取得財物之後立即將財物出賣變現或者將贓款揮霍一空。二是處置行為與“借用”理由的不一致性。行為人取得財物後不會按照向被害人編造的理由處置財物,而是按照自己預謀的方式將財物占為己有。這兩個特征可以很好地反映出行為人占有財物的真實目的,也是區別於一般侵占、民事欺詐的關鍵。

(3)從行為人的事後態度進行判斷

行為人事後的態度,也是推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標誌之一。在絕大部分詐騙犯罪中,行為人取得財物後,會變更手機、逃匿,致使被害人對財物完全失控,這時應當推定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但是有的行為人取得財物後既沒有變更聯係方式也沒有逃匿,而是繼續與被害人保持聯係,其目的或者是企圖繼續行騙、或者是尋找逃匿的機會,這時其對於被害人的索要通常會編造借口,拖延搪塞。這類行為人之通常都與被害人有戀愛、親屬等特殊關係,行為人正是利用被害人對其的特殊感情,以花言巧語拖延時間或者伺機再次行騙,實際上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財物的意願。因此,行為人取得財物之後故意切斷和被害人的聯係,當然應當推定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為人雖和被害人仍有聯係,但一味推諉、哄騙、拖延致使被害人財物失控的,同樣應當推定其主觀方麵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四、涉嫌詐騙罪可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結語:通過本文的介紹,讀者可以了解到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以及如何認定非法占有故意。同時,也能夠了解到涉嫌詐騙罪可刑拘嫌疑人的情形,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及時保留相關證據並報警處理。

免責聲明:部分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若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識產權,請聯係我們刪除。

文章鏈接:/xfbk/7895.html

(0)
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上一篇 2024年2月17日 10:38
下一篇 2024年2月17日 10:53

相關推薦

發表回複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