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鑒定費用墊付是誰(申請人墊付還是敗訴方承擔)

【導語】在筆跡鑒定中,申請人需要墊付費用,但在庭審中,敗訴方要承擔費用。本文介紹了筆跡鑒定的費用承擔情況,並闡述了鑒定的方法和意義。

筆跡鑒定費用墊付是誰(申請人墊付還是敗訴方承擔)

一、筆跡鑒定鑒定費用墊付的是誰?

由申請人墊付,由敗訴方承擔,庭審中申請筆跡鑒定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申請方來進行一個具體的,當然了,在具體的申請的過程當中,應當是由申請方來進行一個事件的墊付,然後在法院訴訟過程當中,具體的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再由敗訴方來承擔整體的申請筆記鑒定的費用一般情況下不會太貴。

一般的筆跡鑒定,先判斷文件的形成方式,而後就是通過筆跡的一般特征、細節特征判斷出是否同一人筆跡,根據差異點,相符合點得出結論。複雜的筆跡鑒定還會用到文檢儀,光譜儀等。

筆跡鑒定,是指對人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鑒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並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

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查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於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征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鑒定意見並製做鑒定書。

二、對筆跡鑒定結果不滿意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把收集到和筆跡相關的材料證據送到上級鑒定部門。重新鑒定的次數沒有限製,隻要當事人不服都可以提出。為了保障鑒定結果客觀公正,重新鑒定應當選擇另外的機構進行。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結語】當事人對筆跡鑒定結果不滿意時,可以提出申請重新鑒定,並選擇另外的機構進行。鑒定人如果拒不出庭作證,其鑒定意見將不被認定為事實根據,當事人也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通過筆跡鑒定,可以確定文件的真偽,進行人身認定,保障案件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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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師允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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