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訴訟強製措施,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被告人,可以在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時采取。本文將介紹取保候審的條件和適用範圍,幫助大家了解相關知識。
就涉嫌犯罪,取保候審後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實刑就會坐牢。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是指在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或逮捕後需要的、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納,並出具,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製措施。
在刑事訴訟中,取保候審作為一項強製措施,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定條件才能夠實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采用取保候審需要符合的條件有:
1、可能判處、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以上,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因應該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審: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公安機關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還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規定的羈押期限內不能辦結,但又需要繼續偵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審必須由公安機關執行,而且取保候審的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結語】取保候審作為一項強製措施,在刑事訴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被告人可以通過取保候審避免羈押並等待審判。但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審的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希望通過本文的介紹,能對取保候審有更清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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